根据校发《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具体详见校发通知),现就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导)招生资格评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主持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能履行指导研究生的职责,一般为在硕士生指导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在岗人员。其中,新引进博士须已通过学校优秀博士首聘期考核。
2020年已获导师资格人员不参评(具体名单详见校发通知)
二、基本条件
依照校遴选办法规定,2021年开始采用学术型硕士导师和专业型导师分类遴选办法。共性条件特别说明:
1.“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是指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2.“在研”项目,是指文件或合同核定的计划完成截止时间在2021年1月1日及以后的项目(不含延期项目)。
3.“上一年”主持结题项目,是指项目结题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项目。
4.“近2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近3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以此类推。
5.专业型硕导的科研成果及业绩条件须符合我院公示遴选办法条件。
三、工作安排与要求
有意参加本年度硕导招生资格遴选的老师,请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电子+纸质申请材料(申请表+汇总表+佐证材料),其中学术型跟专业型须分开申请填报、汇总,如果佐证材料为我校认可的查询佐证,则须提供电子截图,并备注网址,以便复核。
相关申请材料(电子+纸质)于2021年2月22日前报送至我院研究生办。为方便电子材料汇总,请邮件命名为:姓名+学术/专业+2021硕导招生资格申请,如“张三 学术 2021硕导招生资格申请”
联系人:郑芳颖 684590 人才/学科/研究生办 院106室 zhengfangying@nb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