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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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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5年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评聘工作的通知
2026-01-19 11:03     (点击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5年度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评聘工作现已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评聘面向符合申报条件的在岗教师。已聘特聘研究员/副研究员聘期已满的老师,也可参与此次竞聘。

    二、学院指标

2025年学院可推荐评聘为 5人。

     三、申报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及时关注本次评聘,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详见转发通知附件1《宁波大学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评聘实施办法(试行)》)准备材料。

     四、材料提交

请于 2025年2月1日(星期日)前完成以下两项申报步骤和材料:

1.登录学校“职称评审”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

2.填写《2025年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拟聘人选汇总表》(转发通知附件2),发送至指定邮箱:niubaiwen@nbu.edu.cn

    五、重要提醒

逾期未提交系统申报或未发送汇总表的,将不予受理。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统一组织资格审核及公示。请各位老师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完成申报。如有疑问,请与牛老师联系。


关于做好2025年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评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聘任在学校专职科研、专任教师岗位的在职人员。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为中级、副高级的包玉刚学者,学校分别直接聘为特聘副研究员、特聘研究员,无需参与申报。

二、文件依据

《宁波大学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评聘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22〕72号)。

三、指标

经2026年第1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各单位2025-2027年指标见附件1。其中,32周岁及以下人员申报特聘副研究员、40周岁及以下人员申报特聘研究员的,不占各单位聘任指标。

四、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登录学校“职称评审”系统按要求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做好资格审核。

(三)公示。各单位对审核通过的人选材料进行全信息公示3个工作日。

(四)组织评审。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评审推荐,于2026年3月6日下班前在职称评审系统内提交个人材料,并提交《单位意见表》(附件2,一式两份)、《拟聘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备案,电子稿同时发送至邮箱:xiaoli@nbu.edu.cn。

(五)人事处资格复审,并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六)发文聘任。


人事处

2026年1月13日



附件【转发通知附件1:关于印发宁波大学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评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附件【转发通知附件2:2024年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拟聘人选候汇总表 .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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