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请大家查阅校人事处发布的《关于开展浙江省教育厅2026年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项目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如您符合项目选派对象与条件要求,且有意向申报该项目,请对照申报方式,于5月17日下午16:00前将填报好的《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提交至学院指定邮箱niubaiwen@nbu.edu.cn;预期发送将不再受理。
另外,请大家注意的是:学院依据学校2026年教职工国内进修相关计划,从当年学科建设或师资培养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按每人每学年资助1万元标准列支;该资助额度与本次转发通知中提到的,所在单位为入选国内访问学者配套的每人每学年1万元资助为同一笔经费,不重复、不分两笔另行发放。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学院牛老师联系,手机短号:696639;联系电话:0574-76609550;地址:学院教学楼708办公室
关于开展浙江省教育厅2026年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项目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6〕99号)精神,2026年我省继续实施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和访问工程师项目(以下简称“国内访学访工”项目)。现就我校选派有关国内访问学者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派时间
2026年9月-2027年7月,为期一学年
二、项目选派对象与条件
选派对象为各单位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要求思想政治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近3年未参加“国内访学访工”项目选派,同时已列入我校2026年教职工国内进修计划,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三、项目接收单位与导师
访问学者接收学校应是教学科研水平高、师资力量雄厚的重点院校,一般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访问学者导师可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导师库中查询(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m),也可联系其他上述高等学校的博士点学科导师。
四、项目经费支持
所在单位对列入选派的国内访问学者每人每学年资助1万元,用于其学习、差旅等研修费用,经费从各单位师资培养经费等相关经费中统筹列支。项目选派名单以省教育厅统一备案公布为准。
五、申报方式
1.符合本项目选派条件,进修计划的访学单位符合本项目接收条件的,本人根据意愿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提交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单位推荐人员,统一上报《项目申报汇总表》和本单位同意资助访学相关经费的说明(内容自拟),于5月25日11:00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盖章稿一式1份报送至安中大楼人事处405办公室,同步发送汇总表电子稿至联系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3.学校审核信息无误后,另行通知相关教师进入系统填报。届时选派教师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http://jiaoshi.zjedu.gov.cn/)进行申报审批,指导教师和接收学校(单位)将通过短信和邮件进行线上确认。请申报教师及时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访学访工管理”模块进行个人申请,经所在学院及学校审核同意后,联系指导教师及接收学校(单位)管理员及时进行短信或邮件确认,具体操作详见系统中的“操作手册”。上述申请及审批流程要求在6月5日之前完成,后由省级管理员进行最终审核、公示及发文公布。
注:该项目系统选派流程不替代相应高校正常的访学接收流程。建议拟申报教师先根据进修计划落实访学单位的访学接收后,再行申报该项目。
六、工作要求
1.做好推荐遴选。各单位要结合已列入我校2026年教职工国内进修计划的情况,以公平公正为原则,有计划、按条件选拔推荐。
2.强化培养管理。落实本项目的中期考核和结业考核制度。访学人员学习期满结束时须在系统中填报结业考核相关情况,并由指导教师和接收学校(单位)签署意见。
联系人:周娟, 联系电话:87600230
联系邮箱:zhoujuan@nbu.edu.cn
人事处
2026年5月13日
附件:
附件1:2026年高等学校“国内访学访工”项目申报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