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宁波大学的国际化办学水平,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激励广大在校生积极参加国际交流学习项目,努力培养具备国际视野与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宁波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办法》(宁大政〔2025〕22号)相关规定,现将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本次资助对象为参加2026年寒假及春季学期出国(境)学习项目的我校中国籍全日制在籍学生。公示期为2026年5月27日至5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至学院708办公室党政办牛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74-87609550;电子邮箱:niubaiwen@nb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