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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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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访学进修总结等相关材料报送通知
2026-09-17 11:09     (点击次数:)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人事处工作要求,完成访学进修的教师需提交进修总结,现将有关材料报送及补助报销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修总结报送

请各位填写群内下发的《宁波大学教职工进修总结表》,于9月23日(星期三)14:00前,将已填写的进修总结表(见附件1)、访学结业证书复印件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niubaiwen@nbu.edu.cn。后续由学院统一报送陆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人事处。

二、进修补助(1万元)报销

进修补助报销请同步于9月23日(星期三)14:00前完成前期准备。请各位进修老师联系各学科(学位点/专业)负责人在智慧财务系统上录入并生成1万元报销单,并在报销单“验收人”处签字(“经办人”处由老师本人签字);老师们提前备妥报销单、学校发票、公务卡付款凭证、访学结业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之后与牛老师联系,随后会提请陆院长审批、签字并投递报销等流程。

三、返程差旅报销

今年最后一趟往返访学单位的车票可按差旅费予以报销。请大家填写《宁波大学差旅费报销单》(见附件2:单据中标注红色字体的栏目务必完整填写,“经办人”处由老师本人签字),同时附上进修协议、进修证明复印件。纸质材料请于9月23日(星期三)14:00前送交学院708办公室。

📌提示:以上三项工作截止时间统一为9月23日(周三)下午14:00,请各位老师留意时限,按期提交。


附件1:宁波大学教职工进修总结表

附件2:宁波大学差旅费报销单.


如有不明白之处,可与牛老师联系

电话:87609550; 邮箱: niubaiwen@nbu.edu.cn


附件【附件1:宁波大学教职工进修总结表.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宁波大学差旅费报销单.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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