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为满足广大团员青年的入党意愿,积极配合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党的新生队伍建设,现就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推优”工作事宜说明如下:
1.请各团支部委遵照《宁波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共青团员推优入党工作的实施意见》(附件1)要求,完成团支部“推优”工作。
2.“推优”名单确定后,应及时填写《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签署团支部意见,做好档案的规范保存工作。请于2026年3月27日17:00前,将审核表(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padayouth_zzb@163.com,邮件主题为“团推优+团支部名称”。
3.各团支部要规范工作,在开展“推优”过程中加强指导和监督,杜绝违规行为。注重工作的公平性,深入了解本班级学生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做好名额统筹,将推优工作作为团员青年争先创优的重要平台。
未尽事宜,请联系:
程锦 610924
张彧芃 17280849113
李书鑫 15968411641
共青团宁波大学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