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班级:
为做好本科学生资助工作,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和应助尽助,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浙财教〔2020〕15号)、《宁波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宁大政〔2023〕56号)文件精神,经过本人申请、班级认定小组评议、学院审核,现对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学生资助对象动态认定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4日至3月26日,共3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3月26日16:00前向学院学工办反馈。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电话 0574-87609428 邮箱chenying3@nbu.edu.cn
地址:728学工办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学工办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