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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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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宁波大学第五届“勤工助学之星”评比活动的通知
2026-05-04 09:51     (点击次数:)

各位同学:

为培养学生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和社会责任意识,深入挖掘自立自强、诚信励志、感恩奉献、勇于担当的优秀典型,引导广大受助学生争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组织开展宁波大学第五届“勤工助学之星”评比活动。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有勤工助学经历(连续工作不少于1个学期)的在校本科生

二、名额数量

各部门、学院推荐不超过1名

三、基本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5.学习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勤工助学”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四、推荐材料基本要求

1.参评学生填写《宁波大学第五届“勤工助学之星”评比报名表》(附件1),并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励志故事、岗位经历和心得感悟。个人事迹材料需有具体题目,体裁不限,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同时提供个人工作场景照1—2张,校园活动照2—3张,所有图片需为原图并以场景内容命名,JPG格式,大小不低于3MB。

2.参评学生需填写《宁波大学第五届“勤工助学之星”汇总表》(附件2)。

3.内容应生动展现学生不畏困难、勤勉尽责、奋发向上、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

4.文档格式为Word,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字,行间距为单倍行距。

5.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五、其他事项

请参评学生于2026年5月9日16:00前将评比报名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chenying3@nbu.edu.cn,纸质稿报送至728学工办。

校学生资助与事务管理办公室进行初轮筛选,并组织专家评审团最终评审,选出校级“勤工助学之星”,并推荐部分学生参加浙江省2026年“勤工助学之星”评比。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9428


附件1:宁波大学第五届“勤工助学之星”评比报名表

附件2:宁波大学第五届“勤工助学之星”汇总表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学工办

2026年5月4日


附件【附件1:宁波大学第五届“勤工助学之星”评比报名表.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宁波大学第五届“勤工助学之星”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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