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宁波大学本科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体系实施意见》(宁大政〔2022〕46号)、以及《宁波大学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本科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体系实施意见》(潘艺政〔2024〕13号),经学生自评、班级评议小组审核、学院审核,现将2025-2026学年非学业因素成绩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3日至6月25日,共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工办反馈。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电话 0574-87609428 邮箱chenying3@nbu.edu.cn
地址:728学工办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学工办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