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6〕69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修订我院具体实施细则。经向同学们征求意见建议,学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现《宁波大学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5日至9月19日,共5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学工办反馈。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方式:电话 0574-87609428 邮箱chenying3@nbu.edu.cn
地址:728学工办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学工办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