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专业招生计划(4月13日更新)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总计划 | 已录推免硕士生人数 | 士兵专项计划 | 统招普通计划 |
140300 | 设计学 | 全日制 | 22 | 4 | 0 | 18 |
135600 | 美术与书法 | 全日制 | 15 | 4 | 0 | 11 |
非全日制 | 12 |
|
| 10 |
135700 | 设计 | 全日制 | 47 | 12 | 1 | 34 |
非全日制 | 11 |
|
| 12 |
二、复试办法
(一)复试基本原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基本原则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大学阶段学业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
3.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
4.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复试,分开排序。
(二)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期间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对比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和考生提供的材料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履行诚信复试承诺。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实、考生不符合复试资格或违反复试相关纪律要求,将取消该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面试考生所须提交材料详见我院发布的《宁波大学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链接:https://pada.nbu.edu.cn/info/1316/50054.htm)。
(三)复试要求与复试比例
1.一般实行差额复试。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考生请关注后续调剂公告。
2.140300设计学第一志愿复试比例为1:1.2,折算后若存在小数点,复试人数按进位计算,最后一名如遇同分,则同分考生全部进入复试。135600美术与书法、135700设计两个专业因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兼招,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全部进入复试。
(四)复试形式与内容
1.所有专业均采用线下现场复试。
2.复试一般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能力面试(面试环节可加入技能操作考核内容)和专业基础知识考核等,其中专业基础知识考核采用笔试形式,具体考核方式和内容详见《宁波大学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链接:https://pada.nbu.edu.cn/info/1316/49074.htm
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上机考试、实验考核、实践操作考核等。
3.通过对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补充材料的审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一贯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综合素质情况的全面考查与综合评价。
4.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
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 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需单独计分。
6.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可在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所有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于复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提交给学院。
温馨提示: 为避免材料滞留在各快递站点,请选用服务质量及安全系数较高的EMS或顺丰快递,同时做好快递跟单,以确保快递顺利抵达我院。也可亲自递交。 收件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教学楼研究生办726室 全日制收件人:郑芳颖 办公电话:0574-87609559 非全日制收件人:张宁 办公电话:0574-87609422 |
(五)成绩计算办法
①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0.25 + 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成绩×0.25 + 专业能力面试成绩×0.5
②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初试满分为500)=(初试成绩/5)×0.6 + 复试成绩×0.4
③所有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计算均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三、录取办法
(一)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考察衡量考生的前提下,根据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本细则以及考生志愿、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身心健康状况等,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序,先确定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再确定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应分开排序。2名及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若综合成绩和复试成绩均相同时,则依次按初试业务1和业务2两个科目成绩的平均分、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拟录。
(二)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面试、体检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者,不予录取。
(三)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该专业复试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合格考生,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在调剂系统内待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五)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htttp://pada.nbu.edu.cn
学院咨询电话:
全日制咨询电话:0574-87609559
非全日制咨询电话:0574-87609422
学院申诉电话:0574-87609556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和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我校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