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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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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做好2026届6月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2026-04-29 14:41     (点击次数:)

2026届6月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即将启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及毕业资格审查

(一)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范围

已通过学位论文评阅(包括校级抽检)的研究生。

(二)论文答辩须准备的相关工作和材料

1.学院

1)学位论文评阅书:从校内系统(抽检结果管理-评阅结果管理)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

2)研究生成绩单:由研究生秘书统一在系统中打印,并审核课程完成情况。

3)研究生科研成果审核:计划5月8日前完成审核。请尚未提交成果或成果因填写信息异常被退回的毕业生及时提交正确信息,并提醒导师审核通过,以免错过审核。

2.研究生

1)研究生培养工作日志本:每份学术交流记录均须本人及导师签字。

2)学位论文修改清单:由学位论文作者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出具,须经导师把关。

3)学位申请书中电子稿单页-硕士:避免格式异常,确保页面信息完整,按顺序整理。

备注:学院完成上述资料审核以后,对不符合答辩要求的申请人,学院将情况说明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

答辩前提交材料要求(预计5月12日前完成提交)

1)原件:研究生培养工作日志本、独创性声明、成绩单、答辩前学位论文修改清单、盲审评阅书、学位申请书中电子稿单页(其中专家独立打分表一式七份)、完整的装订论文件(正文首页页眉处有导师审阅确认签字);

2)复印件:答辩前学位论文修改清单、盲审评阅书、完整的装订论文件。一式八份。

答辩后提交材料要求:

原件:答辩后学位论文修改清单、胶装版学位论文1本(封面要求:学硕淡黄色,专硕淡绿色

系统:通过考核者须进行学位数据上报、学位论文档案系统数据提交。

二、学位论文答辩组织

(一)论文评阅结果确定后,由学院具体组织论文答辩会。

学院需在答辩前一周确定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和预定答辩日期,并于答辩会前3天在校内系统中完成答辩安排的录入,打印答辩公告在学院门户网站及学校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各学院要严格遵守答辩会审核及张榜公布制度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得随意组织论文答辩会。注:一经上报不得随意修改

(二)硕士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7位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且至少有1位来自校外的专家(专业学位硕士答辩至少有1位来自相关行业的专家),主席由具有教授或者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担任。

(三)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答辩秘书1名,答辩秘书应由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本学科教学或科研人员担任。

(四)学院应在答辩会召开前3天将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及专家评阅书交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若在审阅中发现问题或有重要意见时,答辩委员会成员可事先向主席提出,必要时主席可视情况将相关问题反馈至学位申请人,令其作必要的说明和补充。

(五)为保证及加强我校研究生论文答辩质量,要求硕士学位答辩人的答辩时间一般不少于25分钟,其中答辩人论文报告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答辩环节应做到即问即答。

(六)研究生督导将对各学院答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各答辩组须根据答辩会规模合理安排答辩场所,须设置答辩委员席、研究生督导席、报告席、旁听席等明显标识(如:桌签),确保答辩过程的正规性和严肃性。

三、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相应学位,具体参见《宁波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的规定》(宁大政〔2023〕87号)。

四、材料报送

(一)5月22日前,各答辩组组织论文答辩会,尽量避免节假日安排,以免发生突发情况无法及时响应情况。

(二)6月4日前,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拟毕业名单和拟授予学位名单。

(三)6月4日,学院报送宁波大学拟授予硕士学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材料(内含两项内容)、拟授予学位及拟毕业研究生名单审核汇总表,上述表均从系统中打印

(四)6月中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定授予学位者名单及毕业研究生名单,并上网公示。

(五)6月4日前,毕业生须及时填写档案管理应用和学位数据上报应用(将于5月下旬起开通),以免错过个人学籍存档及学位数据上报。

(六)学院打印制作学生个人档案存档材料,包括以下1-4:

1.学籍卡

2.成绩单

3.毕业审批表

4.学位申请书,其中的申请人学习期间表现情况、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决议,共计3页纸,由学院上传PDF格式的扫描件,其中的签字盖章务必清晰。

上述材料均可在系统中生成打印。

5.学位论文存档要求:研究生应根据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最后修改(研究生导师必须督促并检查相关修改的内容),修改完成得到导师确认后上传至研究生档案系统存档。上传文本将用于今后的各级别抽检,毕业生务必准确及时上传。

上传要求论文封面及内容均为A4尺寸,涉及签名、手写时间等信息务必完整准确,论文格式无异常、系统填报论文标题与上传论文附件上标题完全一致,确保论文章节完整、无空白页,使用的扫描页要求规整、内容清晰且文件大小符合系统提交要求等

附件:

1.宁波大学研究生答辩须知.docx 

2.在校研究生培养环节答辩信息报送表.xlsx

3.学术论文修改记录表.doc

4.附件3-学位申请书中需用到电子稿的单页-硕士.doc

附件【附件3-学位申请书中需用到电子稿的单页-硕士.doc已下载
附件【宁波大学研究生答辩须知 (在答辩前答辩主席宣读).docx已下载
附件【学术论文修改记录表(盲审+答辩考核).doc已下载
附件【在校研究生培养环节答辩信息报送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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