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详见:《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兼职硕士生导师聘任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s://graduate.nbu.edu.cn/info/1016/28831.htm
聘任条件:兼职导师担任第二指导老师(主职实践指导),申请人的研究方向应与所申请学位点研究方向一致或相近,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能认真履行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真正参与研究生实践平台建设,研究生实践成果或学位论文指导,行业实践、实习工作指导和实践类课程建设等。导师分专业类型、基地类型和其他类型导师三类(其中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申请人应申报专业类型导师,项目及成果严格按要求执行),具体遴选条件和主要工作内容详见《管理办法》;兼职导师聘任时间为三年,适用首聘或聘期到期人员(即2023年或之前遴选的兼职导师如需续聘,需要重新申请)。
要求提交:汇总表(电子)、申请表(附身份证、职称、企业执照、企业类型、科研成果等佐证,纸质+电子)、协议(纸质+电子,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聘期:2026-2028)
截止时间:2026年9月15日16:00前,电子发送:zhengfangying@nbu.edu.cn,纸质送学院教学楼726研究生办

附件:
附件1:宁波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
附件2:宁波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表
附件3:宁波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资格申报信息汇总表
宁波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聘任工作合同模板(2025版)